過去一年,我在歐洲的旅行大概可以分成三種類型:
第一種原則上是撿便宜的觀光心態,因為身處荷蘭位於歐洲中心的地利之便,網路上又有許多「覺得不買會對不起自己」的廉價航空機票,當走馬看花的成本不致於影響日常生活時,就當便宜買個日後可以說嘴的經歷,物超所值。
第二種是帶有目的性的短期停留,包括讀書、工作或其他差事。這和第一種旅行都帶有「那就順便…」的心態,但因為多了光明正大的管道可以認識當地人,所以最終看到的景觀會比純粹走馬看花稍微深刻。
最後一種是純粹的放鬆,管他什麼歷史、文化、語言、風俗,地點往往隨機選擇,一旦到達目的地立刻讓身心靈徹底解放,反正要的就是一個與現實隔絕的空間,如果能連時間一起忘掉更好。
如果真要把我過去一年的旅行分類:阿姆斯特丹、巴塞隆納、羅馬、梵蒂岡、佛羅倫斯、巴黎、哥本哈根屬於第一種。台夫特(Delft)、哥德堡(Gothenburg)屬於第二種。馬爾他(Malta)和法國鄉間一些我連名字都不記得的小鎮屬於第三種。
就像每個人隨著年齡增長慢慢衍生出個人的穿衣風格一樣,旅行到了一種程度也會慢慢培養出個人品味。我發現我對第一種旅行,已從一開始的很興奮,到現在有點興趣缺缺(雖然為了增廣見聞,它還是不可或缺),倒是越來越著迷於第二種和第三種旅行。
拿台夫特小鎮來說(也就是我在歐洲居住的地方),雖然我與這座城市已朝夕相處一年,沒了正常旅行該有的新鮮感,已清楚知道該在哪個路口轉彎可以到系館、過了哪座橋就是超市,但我卻覺得自己每天的心情還是像在旅行。這是一座非常精緻的城市,精緻到你必須住一段時間才會真正感受到它的美:市中心老房子、房子前的紅磚道、紅磚道旁的迷你運河、週四和週六的市集、新教堂的鐘聲、什麼都有的二手商店、大半夜還是非常安全的街道、單純的老人和學生們……。每次當我快要對它厭煩時,看到宿舍前面早上固定在草地上做日光浴的鴨子們,或是冬天北半球粉色系的日出,我又會重新愛上它。
馬爾他也是另我流連忘返的地方,它是義大利南部的島,和台北差不多大,已在20世紀中從英國獨立成一個國家。我在島上住了一個星期,完全沒有事先規劃行程,想吃就吃,想睡就睡。我記得自己某個午後在沙發上看著海景自然而然進入夢鄉,在七天內學會了如何在海裡游泳(頭一直在水面上那種),另外,因為當地是一個嚮往自然的度假小島,所以穿著比基尼走在街上完全不用擔心別人異樣的眼光(算是本人的一大突破XD)。我是因緣際會下去了那裡,才開始認識那個地方(我在去歐洲前完全沒聽過馬爾他),也是因為一開始毫無成見,所以處處是驚奇。
相較於上述第二種和第三種的旅行,我的第一種旅行(大部分是慕名而去的大城市)就顯得狼狽許多。在巴黎地鐵錢包差點被扒走還得忍受竊賊大聲嚷嚷聽不懂得語言、在羅馬遇上30年來的大雪快要凍死卻還得搭火車趕赴下個行程以免浪費車票錢、在梵蒂岡美術館明明已經感官麻痺卻還得看著一件又一件的藝術品(不然多沒水準XD)、在阿姆斯特丹的梵谷美術館旁差點被陌生人拐走……,這多少帶有一點為了去而去,為了做而做的性質,當然也會有很多收穫,但無法稱之為真正的享受。
我真正享受的旅行,是不用趕行程、不用花大錢、不用緊張兮兮、不用和任何人交代的自我放逐,或是經過時間洗煉而漸漸培養出感情的深度旅遊。
不過早在三年我去澳洲交換學生時我就體會到,如果想利用旅行來解開人生的迷惘或規避自身的責任,就像想用一段關係來排遣寂寞,最終都是徒勞無功。未來一年,我想我依然會持續這三種旅行,但會盡量克制不要沉迷,在享受遊歷歐洲浪漫的同時,腳踏實地累積現實中屬於自己的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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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rry